来源:互联网新闻 时间:2018-10-07 20:45
新蓝网4月19日讯 贵州人吴某专门在白天打着“摩的”,以找老乡的名义到农村里进行“白闯”盗窃,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竟然作案20余起,盗窃数额6万余元。4月18日,吴某被桐乡法院被判处六年六个月有期徒刑。
吴某自2010年4月份到桐乡后,因好吃懒做不找工作,每天就上上网,有钱就住旅馆,没钱就泡网吧。其生活的来源就靠到处找老乡借钱维持,到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后决定“干一票”。
2010年5月一天下午,吴某从镇上坐公交车到桐乡洲泉东田村的一户人家,试探里面没有人后,就从后门溜了进去,进过一番翻箱倒柜后从一包衣服了找到了2万元现金和一黄金锁片,首战告捷,吴某很是潇洒了一段时间。
等钱花得差不多后,吴某又在7月份的一个白天跑到洲泉小元头村的一户人家里“找钱”,这次收获也不错,有4千元现金。一来二去,吴某干这个活就熟门熟路了。
每次出去他都选择白天,而且为了方便从第三次开始他在街上打“摩的”下乡的,对“摩的”司机讲自己要去什么村找老乡,有时候还因自己不知道地方,还要“摩的”司机帮忙找。
到了目的地后,吴某一般让“摩的”在路边等候,自己下车闲逛,寻找可以下手的机会。他一般会选择比较旧的房子,因为容易进去。看看周围没人后,就用随身带的螺丝刀撬门,进去后直奔二楼找值钱的东西,翻床铺、抽屉和柜子这些容易藏东西的地方。拿到钱就原路或找后门离开。从2010年5月开始至2011年11月被抓获,吴某就以此方法窜至桐乡洲泉、大麻、石门等地四处行窃,后在行窃过程中被当场抓住。
法院审理认为,吴某盗窃作案22起,窃得财物价值6万余元,已构成盗窃罪,遂作出如上判决。(记者 陈程 通讯员 童法 童剑)